关于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股所队:
根据市文物局、事务局、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公消通[2015]1号)要求,(...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自2015年1月起至2015年3月,(...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进一步加强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提高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成立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副组长:王凤岗(县文物局局长)
赵全红(县事务局局长)
成员:县文物局、县事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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