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维护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规范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请销假制度
(一)服务大厅各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勤制度,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原则要提前10分钟到岗,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即为迟到,不到规定时间离岗即为早退。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病、事假需请假半天以内的,应告知大厅值日人员;请假半天的,由服务大厅负责人签批;请假一天以上的,由所在中心主要负责人签批。各中心要及时安排顶岗人员,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未经请假,离岗半天以内(包括半天)的作擅自离岗处理,半天以上的作旷工处理。
(三)请假者应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假期,不得无故超假。请假人员归岗后应及时销假,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假后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