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基层计生协基层群众自治
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计生协(2008)42号计生协(2009)3号和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关于2009年度全市计生协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宿计生协(2009)8号文件、《全市县级计生协2009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的要求,2009年4月以来,我区认真开展了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和规范村民自治工作,分别对各乡镇、街道申报的试点村居进行了随机抽查评估考核。通过乡级评估认定和区级评估考核,达到基层计生协底数清楚、制度健全、工作规范、管理科学的目的,为开创我区计生协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逐级培训。为确保我区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和规范村民自治工作顺利进行,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学习了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基层计生协评估认定工作文件,成立了由人口计生委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