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市委、及市文明办的正确指导下,以和为指导,贯彻,坚持“以文明单位创建,促审计事业发展”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近两年,被、表彰为“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被赣州市审计局评为全市“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优秀奖”、“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赣州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先进集体”;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发展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房屋征收工作先进单位”;被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
一、与时俱进,努力进取,不断夯实创建文明单位基础
1、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充分发挥的表率作用,我局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营造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工作中坚持做到“两个民主”,执行“两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