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财税、城建等重点工作的督促落实力度,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工作单月调度双月观摩制度
1.每月第一至第五个工作日,由项目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评估小组,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上月进度进行现场查验。通过现场录像、查看形象进度、查验查对帐目及设备等形式,搞好督查评估。同时,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抽查。
2.每单月末由主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镇(处)主管副职,对全县新建、续建、前期项目进行调度。
3.每双月末由县长带队,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续建项目进行实地观摩,由镇(处)主要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4.每季度末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排队问责。连续三个月没有按时间进度完成建设计划的,项目主管单位要向做出情况说明,制定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