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要及时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材料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为积极分子一年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表现情况;
2、外群众反映;
3、政治审查意见;
4、党支部考察意见;
5、预审意见;
6、公示情况。
一、如何填写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根据《发展工作程序》,确定为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时间应是经过分党校普及班学习(可以从第一次进入分党校普及班学习的时间算起)且距发展时间一年(从级起还应有分党校提高班的结业证)。
二、如何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由两名培养联系人分上下半年两次填写,填写内容为该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第一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距离发展时间半年左右,第二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为发展时间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