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分工
行政法规科(纪检监察室)负责认证资料的受理、打证发证和认证过程中的纪检监督。
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认证申报资料的审核、检查方案的制定、现场认证的实施和认证结果的审核。
二、时限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精神。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按照药监局《关于印发市2014年新版gsp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常食药监通[2014]37号)实施进度要求进行;对新开办单体药品零售企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应该在证书到期前通过gsp认证;2015年12月31日前,(...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必须通过新修订gsp认证。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