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县开展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编制部门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县及时研究落实工作意见,县编办在三月底拿出工作实施的初步意见,向县编委领导汇报,争取支持。我县涉改28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已于2010年底全部下发,今年前几个月正是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期间,我县结合省市评估工作通知精神和要求,努力推动评估工作的开展,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机构编制重点工作来抓。自全市编办主任会议以后,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县评估及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编委领导担任组长,并由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保、财政和编办这些部门领导为成员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承担日常工作。二是经县编委领导同意,县编办下发了开展评估及督查工作实施意见,将评估和督查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以评估和督查的成效检验部门运行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召开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