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主要做法
1.充分发挥群众主体的作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其对象均是贫困户,到户受益也是贫困户。因此,我县扶贫工程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贯穿于整个过程。
2.注重整合捆绑资金。贫困村整村推进涉及内容多,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扶贫、财政首先把产业化扶贫、劳务扶贫、残疾人扶贫等各类资金捆绑在贫困村内,其次县乡两级都要协调水利、农业、畜牧等农口部门和国土、民政、教育等涉农部门资金共建扶贫新村,壮大了到户资金规模。从项目的实施看,充分体现了各部门项目集中使用的扶贫效果,体现了大扶贫的理念。
3.拓展定点帮扶工作。以县“挂、包、帮”工作机制为平台,建立和完善市、区县、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贫困村,领导、干部、1+1帮扶贫困户制度,把列入了年度扶贫解困目标的贫困户作为帮扶对象。并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