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创建绿化模范城市,是市委、做出的重要决策,市委、召开创建绿化模范城市动员会议,对创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年来,全市上下围绕创建绿化模范城市目标,大力实施城乡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城市、绿色”建设进程。顺利通过绿委验收,成功创建绿化模范城市,2013年3月,绿委将进行表彰。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争创绿化模范城市工作的意见》中“创城工作结束后,市委、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行动积极、工作扎实、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的要求,拟对在创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拟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单位。指在创城工作中行动积极、工作扎实、贡献突出的县市区(管委)和创城成员单位。拟表彰先进单位15个。
(二)先进个人。指县市区(管委)和创城成员单位中直接负责和参与创城相关工作,为成功创建绿化模范城市做出突出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