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西峡县富田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从西峡县丹水镇袁店保鲜冷库(以下简称西峡冷库)方取得了卢氏县横涧乡毛沟铁矿(以下简称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由于甲方资金短缺,无力投入生产,甲方愿以人民币250万元把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一应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已取得的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及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的全部资产以上述价款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以250万元人民币从甲方手中取得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及本协议签定前甲方的全部投资资产。
三、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应把从西峡县冷库方取得的一应合同手续,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其相关合同手续合规合法无争议。
四、甲方保证在上述权力出让给乙方前、上述矿区的开采使用权与西峡冷库方无任何争议,出现争议时由甲方负责解决,否则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五、本协议签定前与地方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本协议签定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