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植树任务
根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应当完成义务植树三个劳动日。全县总计77.46万株(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
二、植树方法和时间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农村的义务植树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和个人,(...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可以采取交纳绿化费的形式履行义务植树任务。履行义务植树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月底。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在接到县绿化办公室通知后,(...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否则一律视为交纳绿化费来履行义务植树任务。
三、绿化费收取办法及标准
(一)收取办法:由县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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