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二0一三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全面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各项事业发展服务,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推进检察业务的健康开展,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各级文明办的指导下,以和为指针,贯彻落实,按照《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动员和带领全院干警团结一致,奋力拼搏,树立“团结忠诚、务实奉献、公正清廉、超越创新”的检察理念,切实搞好我院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基础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高标准、高起点抓好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结合我院检察业务实际和队伍建设实践,坚持“两手抓,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