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扎实搞好全区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的教育实践活动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扎实搞好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的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关系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直接关系推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对于巩固基层建设,保持先进性、纯洁性,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教育实践活动要以、二中、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围绕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