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贝尔格莱德签定的和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长期经济、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为另一方(注)(以下简称双方),(...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达成如下协议:
(注)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代表南斯拉夫科学艺术院、塞尔维亚科学艺术院、斯洛文尼亚科学艺术院、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科学艺术院、马其顿科学艺术院、黑山科学艺术院以及科索沃科学艺术院。
第一条双方支持各自所属的科研机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之间在共同感兴趣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进行学术考察、交流经验等科学合作。为实现上述科学合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每年各为三十人周。
第二条双方可以互相邀请科学工作者和专家进行讲学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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