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消防部队是一支执法的队伍,其特点是掌握着很大的权力。而这些权力都是人民赋与的,都应该通过监督加以约束,防止滥用。因此,作为消防部队中的执法人员,如何运用好人民赋于的权力,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保证权力服务于人民,执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成为我们监督的内涵和目的。早就深刻指出“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不正之风和现象,腐蚀灵魂,涣散人心,是当前影响我们消防部队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的最大障碍。如果我们消防队伍建立起了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对队伍内各级和执法人员的权力形成了严密的监督制度,那么不仅以权谋私的动机难以转化成为实际行动,而且会迫使他们不敢懒惰懈怠,无视尖锐的目光,从而促使必须勤奋工作、勤奋学习,以良好的素质形象和工作效能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所以监督既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制约,又是保证权力为民所用的有力推动。
最近颁布的《监督条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