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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