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风廉政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是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举措,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摆在各级地税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甘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是指导全省各级地税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地税要分解细化好抓党风廉政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密切联系当前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各级地税要切实履行好集体领导责任。各级地税既挂帅又出征,既是决策的主体、也是抓落实的主体。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天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