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办公厅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总局办公厅转发了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要求确保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局提出四项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省局成立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组长任副组长,成员有。省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分解到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明确任务、目标、责任、时效。牵头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等。配合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计划和分配给本单位的任务,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各分局、各企事业单位可参照局机关工作方案提出分局、各单位工作方案。
二、量化经费缩减指标。局机关和各分局、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年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