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议》执行情况
五年来,根据《决议》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政策、强化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坚持外引内治,水环境整治持续深化。水生态治理保护的规划体系基本形成,汤浦水库引水、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和下姚江应急引水等境外引水工程全面完工,郑徐水库和大塘江入口引水环通工程开工建设。大力推进河道治理,建成骨干河道81.3公里、生态河道206.6公里。推进了新一轮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城河水质逐步趋好。加快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污水处理厂4座,建成污水收集输送管网近750公里,完成3360家单位的污水管网接纳工作。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62个村的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和17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纳管治理工作,建成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8座,至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