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上纪字[2014]40号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开展八项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活动,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1、根据自查,我局已于2013年年初制定了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制度。
2、根据自查,我局成立了监督检查本单位八项规定落实的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人员。
3、根据自查,我局自2013年以来,每年开展一次,共开展了2次本单位八项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固定了证据并及时指出和纠正,监督检查后下发了专门通报,通报人员作出了检查,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效果进行了跟踪落实。
4、根据自查,我局建立了公车使用台账,公车在节假日或双休日定点停放,并制定了《县司法局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违反公车使用规定责任追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