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对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为机关公务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提高效率”的原则,(...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从严把关,(...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杜绝不合理用车。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及时排除故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车辆。
第三条办公室实行派车登记制,(...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一律视为公车私用,各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车辆派遣原则:(1)优先保障领导公务用车,各股室用车坚持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统筹使用的原则。(2)机关工作人员在县城内的公务活动及到县外出差不予派车。(3)机关车辆原则上不得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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