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民发(2014)36号文件精神,(...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对镇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镇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民政、财政、农经、负责人、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具有本镇农业户籍,(...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2014年为220元/月),(...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补助金额减去家庭人均收入为补助标准。
2、城市低保政策的基本要求:具有本镇非农业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4年为430元/月),(...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补助金额减去家庭人均收入为补助标准。
3、家庭成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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