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机关对外服务窗口公开承诺书
1、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落实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2、认真接待受理群众办事,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执法规范、服务高效。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及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对外服务窗口应当场办结,不得推诿手续不全的,应指导办事群众完备手续依法不能办理的,应向群众说明原因。
4、群众拨打“110”或至公安机关对外服务窗口报警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对“110”报警设置短信回访。
5、为群众提供网上服务,设置网上实时运作监控功能,对即将超期、超期事项实现网上预警、纠错和责任追究。
6、办理证照群众有特殊情况、特殊困难的,公安机关将提供上门服务。
上海市税务机关对外服务窗口公开承诺书
1、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