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
经操作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
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电力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并神精并
癫痫并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
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
。
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
第3条对电力工作人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
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
2.临时考试:
(1)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