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下同)工程档案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城乡规划法》、《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种管线工程档案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线工程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管线(含给水管、排水管、消防栓、燃气管、热力管、电信电缆、广播电视电缆、供电杆线电缆等)及管线的隧道、地沟和其他在城市道路下建设的地下工程(含人防工程等)。
第四条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辖区内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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