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等有关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均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市房地产交易监理处负责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房地产交易监理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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