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签订本合同,(...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则按照具体情况,(...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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