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级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王志忠、王油田、王文丽、林玉英
申请事项:申请要求将市立医院提交给法院的病历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理由:贵院受理调查永安市第三医院及市立医院医疗共同害王火平死亡一案的抗诉申请。
两审法院在该案的庭审过程中,(...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且又是一份没有经过法庭质证的病历证据。因此原告律师对该病历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对有异议的病历证据法院是不能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法院若要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应当明确告知医学会病历的真实性、有效性等问题。尤其是病历证据要经过法庭的质证,(...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又经三明医学会审查后才方能可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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