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当事人:甲
方:
甲方
乙
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乙方075785915006,(...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在自愿,(...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
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专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业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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