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车位合同[VIP]

发布时间:2013-7-28文章大小:2468字节页数: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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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古,(...内容隐藏,请先注册登录...),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乙方):刘,(...内容隐藏,请先注册登录...),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和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月10日共同签署的《车位买卖合同》(见附件)约定: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花园地下支柱层13号车位作价人民币10万元转让给甲方。故甲方对上述车位享有停泊车辆、出租、转让的权利。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登录...),协议内容如下: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宝安区花园地下支柱层13号的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内容隐藏,请先注册登录...),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已明确。二、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1999年8月10日至2066年11月14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三、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元),(...内容隐藏,请先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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