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乙方位于市区路号综合楼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路号,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网吧、游艺、娱乐(不得经营与餐饮有关的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起算时间:
租赁期限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止。其中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止为房屋装修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月租,即2011年12月1日起按月交纳租金。
第四条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