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市区街亩(计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开发经营该项目,(...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占总股本的%;乙方出资万元,(...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占总股本的%。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置业有限公司的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区,(...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西至街,(...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北至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