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山东【颁布日期】1994.03.28【实施日期】1994.03.28【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劳动【文号】山东省人民令第50号【题注】(1994年3月28日山东省人民令第50号发布)【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办法,(...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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