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年]13号),(...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年]13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10]196号)有关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承办银行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
二、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先例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