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管理局、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房地产经纪(居间)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经纪(居间),(...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促使当事人进行存量房地产各类交易的经营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内有多项供选择内容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7、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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