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房地 (20 )出让合同第 号
上海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年 月 日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方
上海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共同遵守《土地管理法》,(...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 府土用(200) 号文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所有权仍属于,(...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资源,(...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
第二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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