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通过友好协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土地所有权属。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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