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部署要求,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区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20年8月1日10日组织开展了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
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监督员615人次,车辆16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4户次,美容院65户次,药店27户次。处罚102户,罚款人民币17.83万元,取缔无证行医88户,没收医疗器械18件,没收药品35箱。同时对4家正在电视台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其中3家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卫生监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