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四级预警机制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办法》规范和提高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包括全员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三部分。全员教育是指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心理咨询是指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体采取明确有效的措施,及时果断地处理危机事件,降低危机发生概率,提高学院及学生应对危机的能力。
第三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的总体原则:教育为先,全面开展全体学生教育,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广泛宣传为学生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方式;预防为主,建立心理危机主动防御的意识,建立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建立预警机制,妥善处理,使学生得到最好的帮助;咨询为辅,帮助学生调适心理,恢复心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