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0万元;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乙方各股东由原先各持有公司20%的股权,变更为各持有25%的股权;
4、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共同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乙方已于本协议签订之前即2010年9月2日支付给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80万元;余款80万元,现提存于第三方庄亦兵处,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工商股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