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保持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深化“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基层建设,共建和谐文明社区,经县委同意,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在职进社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和为指导,落实,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进社区”活动。通过社区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开放型区域性社区大格局。
2、原则要求:凡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社区居住的在职,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社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