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赣州饭店整体国有产权通过公开转让,(...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依据《经济合同法》、国土资源部(2002)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部第3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第117号令)等有关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赣州饭店整体国有产权转让的界定。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赣州市红旗大道29号的赣州饭店的整体国有产权转让给乙方,(...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