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国家、省关于城镇廉租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舟山市区,(...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是指在住房领域向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补贴或以低廉租金配租普通住房,(...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发改(价格)、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统计、公安、监察、审计、金融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工作。
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定海城区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和供应工作。各县(区)房地产管理局(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和供应工作。
第二章 廉租住房资金及房屋来源
第五条廉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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