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勤政廉政制度
为加强我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使每一个干部都成为有理想、守纪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特制订本制度,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
一、努力学习、广泛宣传、模范执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三、为公,坚持原则,遵守党纪政纪法纪,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做到顾全大局。四、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五、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
六、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秉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