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周的二○○八年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班(第一期),是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在司法所人员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精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构建“平安和谐武汉”的需要举办的。
在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和市局基层工作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各区司法局和市司法学校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使本期培训班圆满完成了各项培训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既定计划,本期培训班为期一周,自2008年4月7日至12日。参训人员共99人,其中司法所长58人。
本期培训班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8日至11日)主要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和谐社会建设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时代要求》、《“大调解工作”理念及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