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推动市委、和局决策与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以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重点的各项工作,促进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贯彻市委、决策,落实局、局务会议决定事项和各级领导批示以及交办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对于加强,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必须遵循围绕中心、领导授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局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落实督查督办事项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督查督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认真抓好,并把是否做好这项工作作为衡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