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按行政村、自然村或原生产大队、生产队设置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称村合作经济组织)。村办企业执行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三条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犯、平调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向其摊派。
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坚持统一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四条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以及集体内部各行业、各经营层次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