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创建示范司法所具体实施方案》和县委、《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2007年2008年两年内,通过在全县开展省、市、县三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推动我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本文来自,)所职能,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2007年,力争我县示范司法所总数达5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个;县级3个。2008年,示范司法所总数达6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2个;县级3个。
二、示范标准
示范司法所的总体要求是: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所务管理好、基础设施好、工作评价好。省、市、县各类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方法与步骤
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分两年度四个阶段进行。具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