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编号:聘
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中的乙方系指有工作单位,但未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或现已办妥退休手续的人员。
§第一条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2任何一方只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即可终止本合同。
1.3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愿意继续保持聘用关系,则再行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
2.1甲方根据企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担任工作。
2.2甲方根据经营业务需要以及依照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愿服从甲方的安排,按照被聘岗位的责任,按时、按责、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福利
3.1甲方按公司的分配制度,付